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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收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及咨询等 公共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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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收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及咨询等

公共服务制度


一、提供此类公共性专业服务之针对于合法的,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的收藏品。

二、收藏品鉴定修复采取获得相关资质证明的鉴定修复人员独立和合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鉴定修复人员应当对鉴定修复的方法、过程和结论进行记录,并签名存档备查。藏品的鉴定最终还是要归于收藏者自己。

三、我馆设有固定专用的库房,提供为公众提供藏品寄存,代保管服务。基于合法的前提下,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相关协议,包括归宿、日期、安全、所有权问题等,说明双方的义务,避免法律纠纷。经办人员填制一式三联“代保管凭证”,登记“代保管有价值品”登记簿。填制入库票,将物品入库保管。

四、我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资料查询、藏品养护、修复的咨询和帮助。

五、我馆提供的针对藏品的公共服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六、此类公共服务可按具体情况实行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办法。

七、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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