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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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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是本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博物馆之友”工作的目的在于增强本馆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吸引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本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和社会教育服务工作;同时为热爱博物馆事业的各界人士提供信息、资料和交流平台,推动“博物馆之友”会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

二、入会条件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支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土均可申请,经本馆审核通过后成为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在本馆服务一年以上的志愿者优先。

三、会员权利

1、优先获取本馆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2、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公众讲座及各类文化活动;

3、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各类教育活动;

4、购买本馆出版的书籍及销售的纪念品可享受会员优恵;

5、协助博物馆开展文物调查和文物征集工作。

6、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博游等考察活动(按成本支付费用)。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本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本馆组织的公益活动;

3、对本馆展览、社会教育服务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4、对本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5、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讲座、教育活动、文博研讨等工作。

五、入会手续

      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社会教育服务部填写“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博物馆之友”证件。

六、会员管理

1、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向每位“博物馆之友”发放会员证,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需提出申请,经本馆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

七、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拥有对本馆“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社会教育服务部负责。

详情请咨询我馆社会教育服务部,电话:0798-8253701

 

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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