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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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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以各种形式征集藏品,丰富馆藏。努力保证馆藏的历史连续性,和各个历史发展时期重要史料信息的完整性。

拟征集的藏品应先经专家小组评判,确定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方可办理入藏手续。属于历史文物或已故名家作品,必须先通过专家组鉴定后方可办理入藏手续。

属社会捐赠或其他机构移送的,先经专家组评判鉴定后,符合入藏标准的办理入藏手续。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另行登记造册,设专库存放。

办理入藏手续时,必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原始信息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尽量保持藏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专家评判鉴定记录应有参加鉴定专家的签名,专家评判鉴定记录应真实记载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

藏品确定入藏后,应确定藏品等级,然后填具藏品入库凭证,建立藏品档案卡。文物及已故名家作品由馆长签字后收藏入库,其它由馆长或业务副馆长签字后收藏入库,并及时登记藏品总帐和分类帐,妥善保管。

入藏工作流程

1.文物征集组负责文物的征集工作,负责办理征集、捐赠、调拨、交换等有关手续。

2.对无偿捐赠文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数量大、质量高的批量性捐献文物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专题陈列或出版图书。

3.对无偿调拨、交换的文物,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报批文件、协议书和交接手续等,有偿调拨、交换的文物要确定补偿金额。

4.收购文物须向出售者讲明政策和定价依据,不许在收购中强买强卖,禁止与出售人进行私下交易,对出售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5.征集入藏的文物要组织专门的鉴定和价格评估,鉴定人员由馆文物鉴定专家和馆学术委员担任,必要时可聘请省文物局鉴定委员参加,鉴定意见须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名。

6.文物入藏必须详细记录文物征集情况和流传经历,做出认真准确的现状描述和完残记录,并进行照像、绘图、测量等工作。

7.完成上述征集程序后,向总帐管理员办理移交,总帐管理员须尽快对藏品进行登记、编号、制卡,并移交入库。


                                                      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馆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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